“反跨境腐败法”是什么?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跨境腐败法》已于 2026年11月6日由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,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这部法律共 6章47条,其核心目标在于预防和惩治跨境腐败行为,深化国际合作,维护国家主权、安全与发展利益,并推动构建公正合理的全球反腐败治理体系。
📜 立法背景与进程:为何需要一部专门立法?
在此法出台前,我国反跨境腐败的规定分散在《监察法》、《刑法》、《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》等多部法律中,缺乏一部统领性的专门法律,导致部门协同、线索移送、追逃追赃等环节衔接不畅,多部门联合办案往往依赖专项协调。其立法进程经历了党中央决策部署、列入立法计划、草案首次审议(2026年8月)、二次审议(2026年11月)直至最终表决通过。这部法律并非取代现有法律,而是旨在 “统合、补位、衔接” ,将分散的实践经验和政策上升为统一的法律规范。
🏛️ 核心内容与制度框架:“四梁八柱”
该法旨在搭建反跨境腐败制度的 “四梁八柱” ,其主要内容和章节框架如下:
| 章节 | 核心内容 |
|---|---|
| 总则 | 明确反跨境腐败工作的原则、范围和主张,并增加规定“推动构建公正合理的反腐败全球治理体系”。 |
| 机制和职责 | 建立健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跨境腐败工作机制,明确各方职责分工,强化统筹协调。 |
| 案件办理和国际合作 | 强化案件办理程序,丰富追逃追赃、跨境执法司法协作、资产追回等法律“工具箱”。 |
| 廉洁合规 | 明确跨境经营企业的廉洁合规义务,将制度建设、风险评估、第三方管理等要求上升为法定义务。 |
| 法律责任 | 规定违反本法所需承担的法律后果,形成独立的追责路径。 |
| 附则 | 规定法律的施行日期等事宜。 |
🔑 关键制度突破:解决“四难”问题
该法针对跨境腐败案件中长期存在的 “发现难、取证难、追赃难、定罪难” 等瓶颈问题,设计了多项关键制度。
- 明确核心判断标准:将 “公权力的滥用” 确立为界定跨境腐败的核心标准,这为国际合作提供了一个相对客观的识别基础,有助于在各国法律认定存在分歧时找到协作的共同点。
- 规制向境外公职人员行贿:作为履行国际义务的体现,明确将我国企业和个人向境外公职人员行贿的行为纳入规制范围。
- 强化缺席审判与违法所得没收:为破解“人不到案,案就办不了”的困境,该法进一步明确和衔接了刑事缺席审判制度与违法所得没收程序。即使腐败分子外逃,国内法庭仍可进行审理和判决,为后续向境外请求引渡、资产返还提供正式的法律依据,实现“人不到案,钱先追回”。
- 构筑反腐败对外反制与阻断机制:法律明确规定了反腐败领域的对外反制、阻断等措施。例如,规定非经我国有关机关同意,境外机构、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境内开展相关执法活动,境内主体也不得向其提供证据材料,以维护司法主权和国家安全。
🏢 企业廉洁合规义务:从“软要求”到“硬约束”
该法设专章规定企业廉洁合规义务,影响范围广泛,不仅涵盖在境外设有分支机构或进行投资的境内企业,也包括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的境外企业。
- 法定义务的具体化:将制度建设、风险评估、举报处理、财务管理、第三方管理和培训等合规要求,从以往的内部管理选择上升为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。
- 对国有企业的特别要求:国有企业除一般义务外,还须加强境外重点岗位、重大资金和重大项目的廉洁风险防控,并按规定采取直派境外财务负责人、驻外人员轮岗轮换等措施。
- 独立的追责路径:法律形成了两条相对独立的审查路径:既审查企业是否实施了跨境腐败行为,也单独审查企业是否履行了廉洁合规义务。企业若拒不整改,可能面临责令暂停业务、停业整顿甚至吊销许可证等后果,相关违法信息还可能被记入信用记录。
🤝 国际合作与斗争:多边主义与主权捍卫
该法在国际合作层面体现了“合作”与“斗争”并重的思路。
- 倡导多边主义:明确倡导在反腐败国际合作中发挥 《联合国反腐败公约》的主渠道作用,践行多边主义,务实高效地开展追逃追赃、资产返还等合作。
- 反对单边制裁与长臂管辖:明确反对个别国家脱离多边框架搞单边制裁与长臂管辖,坚持尊重主权、平等互惠的原则。
- 夯实合作的法律基础:通过国内立法,将《联合国反腐败公约》等国际条约的义务转化为可执行的国内规则,并加强与引渡、司法协助、反洗钱等多双边条约的衔接,为深化国际执法司法合作提供更坚实的法律基础。
📂 典型案例与实践基础
这部法律的制定,建立在丰富的实践基础之上。近年来的一些典型案件凸显了立法的紧迫性:
- 李勇案(中海油原总经理):该案是跨境腐败的典型样本,其超过83%的受贿赃款来自境外,由特定商人在境外代为收受、流转和存放,境外调查取证涉及10个国家和地区,清晰地展现了“国内履职、境外敛财”的隐蔽性和复杂性。
- 中国银行开平支行案:三任行长贪污挪用巨额公款后逃往美国,案件追查长达17年,最终从境内外追回涉案赃款人民币20多亿元,体现了跨境追赃的长期性与艰巨性。
- 江西李华波案:该案开创了我国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进行跨境追赃的先河,为在法律框架内实现“人不在也能追钱”提供了实践范例。
💎 意义与展望
《反跨境腐败法》的出台,填补了我国反跨境腐败专门立法的空白,是反腐败涉外法律体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。它将过去主要依靠个案协调和专项行动的跨境反腐工作,转向了制度化、法治化的轨道。通过为办案机关配齐法律工具、为企业划定合规红线、为国际合作提供明确依据,该法旨在从制度根源上破解跨境腐败治理的难题,标志着中国的反腐败斗争在涉外领域进入了新的阶段。